一九九三年初,常師父跟他老師—辯經院校長洛桑嘉措報告説想成立佛學院,校長很高興,認為那麼令佛法久住重要一件事。

當時僧團只有十來人,住在南投國姓鄉,靠山邊一棟三層樓民房,是借用的,實在難以擴大,於是有了尋找新道場的想法。

常師父認為,現在寺院很多,但信眾都很少,如果能找到地方借用最好,這樣就不用再花錢去蓋了。當然,找不到的話,就找一小塊地,簡陋的蓋來用就好。

各地居士就遵照這個指示去尋找。後來竹北同修就介紹湖口鄉有間鳳山寺,佔地五甲,只有前面蓋了一小塊,後面還有一大片平地可用,住持心聖尼師很發心的說,願意把那塊平地免費提供出來,蓋佛學院。


於是我們就帶著常師父去看。鳳山寺大殿不大,左右廂房二樓是住持在不久前才加蓋完成的,倒是可住個三四十人沒問題。

寺院面積雖有五甲,但多數是山坡地。要提供出來的空地,在山的側面。住持帶我們一行人看過後,常師父覺得很好,但是又說:「尼寺與僧寺在一起,總是不太好。」

住持見到常師父這麼重視戒律,非常敬佩。當下跟常師父説:「沒關係,如果您有需要的話,我整個寺院都供養給您。我們這裡的三位尼師可以搬離開鳳山寺,到別的寺院住。」

真是難得的發心啊!時下常有寺院爭產,以致於鬧上法庭,或者爭住持導致兩派不合的新聞,卻未見主動放棄住持把寺院供養出來,自己去借住別人寺院的事。

同時,居士們也想著:這下子不用四處再去找地方,也不用蓋寺院,馬上有現成的可用了,真好!

可是,常師父竟然沒有馬上答應下來!只是跟住持介紹了「菩提道次第廣論」這本書很好,建議她有空可以學習。

離開以後,我們大惑不解,明明現成地方,人家要供養,為何不收?常師父解釋説:「我們要弘菩提道次第,希望她也能感受到這本書的價值,如此的供養,才會更有意義!清淨意樂所作的供養,才不會後悔退心。而我們也不應該貪著著這個地方,而有謀取之心,趁她今天發心,趕快取得,以免她明天無心了!」

常師父要我們幫助她學習菩提道次第,如果她學習了以後,覺得這個法真是能利益到眾生,仍願意發心,再來接受這個寺院。所以,我們就找了新竹的女眾同修,在鳳山寺辦了一個廣論研討班,幫助她學習廣論。

經過了半年,一九九三年九月,比丘僧團終於搬進了鳳山寺,更難得的是,心聖法師把湖口鄉大樓中雙併屋也交了出來,同時屬於鳳山寺的所有財產,通通移交出來。自己沒有帶走一分款項,她則到尼眾南海寺僧團,與大家共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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寺院原屬於十方僧寶所共有、共用,但領眾者,真能如此,以「公」心去看待,實屬不易。此時代,尚能有如此尼師,以眾生義利作考量,且將之視為十方僧物者,實為稀有。而常師父不貪求之行誼,亦令我們敬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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