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幾年來,我依靠著台北一間房子,隔成幾間套房出租,維持住基本生活。幸運地,當時幫我裝潢的朱小姐,人非常好,持續協助我,凡是房客的問題,都由她解決。因此,我得以自在地進行心靈讀書會。


某日,朱小姐打給我,說:「某房客說要住到25日,不是到月底。可以嗎?我跟她說你人很好,應該會同意。」


我說:「無所謂啦!給她們方便就好。」對於房客,我沒時間管理,向來採信任制,他們自己匯款入我帳戶,我也很少注意繳款狀況。(按月有錢可領來用,代表沒人欠我房租。)


「你忙的話沒關係,屆時我去替你交屋,你再補還給我押金就可以了。」朱小姐說。


我說:「非常謝謝你的好心腸!如果我有空,還是自己來吧!」


結果,幾天後,我接到了房客陳小姐電話,她說她提早搬家,朱小姐沒空,看我能否過去交屋,並還押金,正好當天我人在台北,所以就約了交屋。


陳小姐沒來,是男友跟我碰面。他說:「我搬進來同居,發現床太小,只能睡地上,結果天天感冒,只好臨時搬家。」


我對「新新世代」這種開放自在的男女觀,頗為驚奇。見他講起「同居」二字,一點都沒有不自在,實在是佩服。當初房屋裝潢好,要買床時,朋友就提醒我,要買雙人床喔!年輕人都同居,你不買書雙人床租不出去的。我當時說:「讓他們住到有對象,打算同居時,就搬家吧!」所以刻意買單人床。


哈哈!此計畫成功了!我跟此男生說:「抱歉!房間雖有釘了木地板,但還是太冷了,讓你感冒。搬大間一點的也好。」


點交完物品,付給他押金。他說:「還要退回租金。因月初時已先匯你這個月租金,結果只住了十一天。房租六千二,除下來每天是207元,所以要退三九二三元。」


我聽了非常詫異,說:「你們沒有事先預告,說搬就要搬,現在還要退錢?」我顯得不太高興了。


他說:「有跟朱小姐聯絡,她說你有同意提早搬走。」


哇!原來那通徵詢電話,就是此事,我沒注意聽,想說提早搬家,好呀!那知是要跟我清算房租。


我心裡面頗為不悅,心想:我開的又不是旅館,按日計費。天底下再好的房東也不會這樣吧?那有住不滿一個月,臨時搬走,還來要差價的?(而且又比說好的時間早搬。)


就在我不高興的時候。不知怎的,心裡現起十幾年前,與朋友在成都街上,同一個人力車夫爭執的場景。當時車夫開價十元,朋友認為只值五元,雙方你來我往,吵了半天,最後是七塊錢成交。爭了十多分鐘省下三元(價值台幣十二元)。事實上,朋友資產有三億台幣之多,卻為了人民幣五元而爭。


想起這一幕,準備戰鬥的心澆熄了!心想:我也不是窮到沒有這三千多元活不下去的地步,何必在乎呢?就當作奉送給這對年輕人的禮物又何如?何況我只是少賺,也非真賠啊!


想著想著,心平了。就告訴他:「很抱歉!我不知道這筆錢的事,只好改天再給了。你喜歡陳小姐,想找好地方住,希望你善待她喔!她曾是我的房客,等於也是我的朋友,我期望她幸福快樂。」


男生笑笑走了。


隔天,我想起這個房客在銀行上班,所以習慣精打細算。又得知此男生剛離職,正在找工作中,便更理解他們要斤斤計較的原因了!所以就大方相待囉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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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往往會為一點小事,爭得面紅耳赤,在情緒裡都會演變成大事,最常說的一句是:「這不是錢的問題,是原則問題!」


其實,應該是:「這不是原則問題,是煩惱的問題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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