農曆年前,一些讀書會學員,送給我「壓歲錢」。

我的讀書會都是免費課程,他們到了年終,不知如何表達對我的感謝,所以有的就私下塞了紅包給我。

在不知所措下,我收了錢。心想:他們的善心,我接受了,再找個適合的去處,讓這些錢用得有意義。

過完年,有一個友人來找我,她師父在西康的寺院,因為火災而焚燬。那是具有三百多年歷史的廟,她希望我幫她師父募點款。

老實說,我覺得這個時代寺院太多了,缺的是「法」,而不是廟,倒是她說那邊有很多小沙彌,辦了佛學院,經濟非常困乏,這部分,我就很想幫助。

於是約了時間,去跟她的師父見面。同去的還有二個朋友,她們都是過年時給我紅包的學員。

 

※        ※        ※

 

那位師長為人平和踏實,全不具世俗氣息,讓我感覺把錢捐出來是值得的。

我們隨意聊聊佛法。談到了他寺廟的情況,我想,是機緣了,當要把準備好的供養金拿出來時,兩位一起來的師姐正好都起身去上廁所,於是我停了下來。

為何我會停下來呢?當時腦中閃過這個念頭:她們有錢在這紅包袋中,我應該要讓她們知道錢拿去供養了。所以,我繼續與這個師長聊別的,準備等他們回來時,當他們面跟師長說明人家給我錢的事,然後才捐錢。

等他們出現時,我心中突然起了疑惑:為什麼我要讓她們知道這錢用途?

因為:「要讓她們高興,她們自己有參與造了一份善業」嗎?

還是:「我沒有收你們的錢,我是替你們拿去做好事」?

我發現,表面動機是前者,隱藏的動機是後者。

學佛這麼多年來,我一直希望讓別人認識:我很好,我很清淨。

事實上,「彰顯清淨」本身,就已經是一種染污了!何來清淨?

想到這裡,大嘆自己:我不過是在修清譽,沒有在修心。真修心,是要對得起良知,哪需讓別人知道?

於是我就把紅包拿出來,輕輕放在桌上。沒有說明錢財來源,單純供養。

這位師長是一個很好的修行人,他沒有因為這個紅包而多一點應酬語,沒有多問,就收了起來。

我有一種如釋重負之感。

 

※        ※        ※

 

世俗人,不怕因果,所以藉宗教之名,斂財做壞事;修行人,努力做個清淨的人,不求利,但卻可能在求清名之中過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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