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見一則爭執的新聞:

有一個甲小姐,將媽媽種的梅子醃製,包裝成一罐一罐,送給朋友品嚐。她寄了一箱給某友。

貨運公司的送貨員,把地址看錯,轉送到他地的乙女士處。這個女士總共收到了一箱梅子,還有一包香腸。

香腸是朋友打過電話說要送給她的,所以她知道。但臨時多了一箱醃梅,卻沒告訴她。但她因正忙著要出門聚餐,所以沒想到這點,也就收下來,而且順便把梅子帶去分享聚餐的親友。

隔了幾天,甲小姐發現她朋友沒收到梅子,查問貨運公司,貨運公司這才發現送錯人了!趕緊去要回這一箱梅子,但得到的答案是:都吃光了!

甲小姐非常生氣,認為乙小姐惡意侵佔別人東西不還,決定提告。乙小姐則覺得非常無辜,認為她不是故意侵吞,事實上當天只簽收了一張簽單,也就是說她把香腸跟梅子當成是同一個人寄來的。

問題是梅子被親友吃掉了,怎麼歸還?

經過討價還價,最後乙小姐跟貨運公司送貨員合出五千元,作為賠償費,了結此倒楣事。

 

※   ※   ※

 

世間觀點:

這新聞提醒我們:其一,凡是要簽名的文件,一定得先看清楚才簽。如果乙小姐當時有注意到簽單品項僅有一件,就不會出錯了。

其二:除非緊急,人家送給你的東西,實在不必立刻「處分」掉。忙碌中就容易出差錯。

 

※   ※   ※

 

佛法觀點:

甲女好心要朋友品嚐自己做的梅子,想不到卻流落他鄉,變成一群陌生人吃走了!---可以想見她的憤怒。但如果她能看開一點,想說送給其他人,也是沒有浪費,只要人家吃得開心就好。如此想,她雖少賺這五千元,卻可以結下一群好善緣,讓她來生享用更多別人的饋贈,以後的果報一定比這五千元還多。(按:原先送給朋友,是有所求心而施,即想得朋友之讚美、認同;現今所作之施,則是與「捨心」相應的布施,功德自然大,果報亦大。)

又,乙女雖然損失了幾千元,但她最好不要這樣想。如果她想:花這些錢,買了梅子送親友,實在很難得。要不是有這個機緣,自己怎麼會做意外的布施呢?如果能這樣想,她送親友的梅子,就成了真心的布施了!(本來只是順手轉送,變成誠心饋贈。)來生一定會得到更多美食回報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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