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,發生了女童隨機被砍殺的事件,引起社會公憤。

我在手機通訊軟體上,收到了轉傳訊息:「應該修改法律,執行鞭刑,鞭打到死!」

一大堆人去警局,等待嫌犯移送時,要近打,某個人出手快狠準,出拳痛打到,被封為「正拳哥」。被採訪時,他說:「打人是不對,但要看被打的是不是人!」

電視引述某企業老闆在股東會上的話:「如果是我,一個禮拜就把他給槍斃了!」說完話,還拍了桌子!

朋友轉傳的文章說:「社會不應該浪費糧食,養一堆『人渣』在監獄內!通通斃掉,才能清光社會敗類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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突然間,一股肅殺的氣氛,竉罩在周圍,覺得好不安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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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到家,父親告訴我,他的一個朋友,以前去阿拉伯,親自看見公開砍小偷手的刑罰。

他說:「行刑人的手法好俐落,拿起彎刀,從手腕處把筋絡血管割一圈,手就掉下來了!」

父親是佛教徒,但似乎他也認同如此刑罰。

頓時,我覺得恐懼:他這麼相應嚴刑峻罰,下一生如果投胎去那裡,該怎麼辦?

沙烏地阿拉伯,每年砍了七百多顆,死刑犯的頭。那是一個講究信仰,卻不重視愛心之處。

我在想:「正拳哥」的下一生,如果也投胎在阿拉伯,會不會跟著拿石頭去丟死通姦婦呢?

又,他如果投生在印度鄉村,會不會跟隨村長為當地「洗門風」,把不同種姓的情侶頭砍下來呢?還是不幸地,他也變成那個被砍的人了?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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或許我們會說:不文明地區的價值觀是顛倒的,但我們是出自於正義!

其實,失去了理智,只有情緒,就不會有正義的「正」字!

未審先打,動私刑都不能叫「正」!

沒有跟寬恕結合的正義,也是偏頗,扭曲的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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