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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從台中搭統聯客運回台北。


統聯朝馬站設了號碼牌。買完車票後,自己去抽你的號牌,車子來時,站務人員會叫號,依序上車。


正當我買完票,準備抽號時,三個年輕人趕在我前面。其中一個抽走了三張牌。抽完以後,才去排隊買票。


我記得應該是要先買票才抽號的呀!──狐疑之際,抽了牌。果然注意到號牌處貼了斗大的字:「請先購票,再抽號牌」,我的做法才對!


所以,他們三個算是「插隊」,我被他們搶先了!


算了吧!何必這麼愛計較,讓他們優先又何妨?──我對自己的慳吝心喊話。


不與人爭是我的性格,所以內心很快就平復下來。


坐在椅子上等車,突然回憶起前兩天讀《新千禧年的心靈革命》一書中的話:「所謂的公平正義,隱含著在發現不正義時,必須採取行動的意義。不採取行動是錯誤的,即使這並不是本質上的壞。如果我們在路見不平時,只會自問:『如果我站出來講話會怎樣?別人會不會因此而不喜歡我?』那可能就不合乎道德,因為我們忽略了自己的沉默所造成的深遠影響。仗義直言不僅是因為責任,更重要的是,這樣做還可能為他人謀福利。」


我想想:自己沒有瞋惱。但確實是不太在乎公義!面對這類事務,我很容易就平復心境,怡然自得。然而卻很少挺身而出。


現在,這三個同學,見他們鬼祟的樣子,應該是知道自己行為有錯。正當在人生發展階段的他們,做了錯誤行為,如果馬上被制止,將會生警惕,知道社會有公義在。從此,便不敢輕易侵犯他人了!若不然,小而大,哪天說不定就成了大錯。


而且,他們侵犯的權益,不只是我,還包括買票時排在他們前面的五六個人,我不應該只考慮自己的修養。(他們先抽牌,才買票,所以在他們前面買到票的,等於他們都插了隊。)
想到這裡,我覺得應該去找站務員,要求主持公義。然而,車子正好來了,站務員正忙碌,他們三個,也已上了車,此時我再提出要求,就變成干擾全車乘客的一場鬧劇了。所以,只得作罷!



雖然在作為上是失敗了,但我還是覺得很有收穫。這是我第一次改變「修行」的想法,在心態中不再獨善其身,把公共事務考慮進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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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個住美國的朋友告訴我:當他剛搬到美國時,不知道家家戶戶門口擺著的垃圾桶,是個人的(他們在垃圾車要來前搬出來),他以為是公共垃圾桶。於是把自已垃圾倒進左鄰那個桶。隔沒多久,就接到警察打電話來,原來是對面人家打電話報警,說他倒垃圾到左鄰。他非常驚訝!在台灣,與己無關的事,是不會有人干涉的。現在是對面人家關心到他把垃圾倒入左邊人家。此事令他對美國人「公義」精神,印象深刻。


傳統社會,存在善惡報應的觀念,所以每個人還知道自我約束;現代社會,已無因果觀念,取而代之者,則是應該喚醒公共意識。身為一個現代公民,人人都需關心社會福祉,維護社會公義。身為佛教徒,尤其需要。


過去的佛教徒,常是選舉時不去投票的那一群(且以此自認「清淨」),在大樓管理會缺席的那一位(做義工沒空),學校家長會不參加的家長(交給老師就行了)........。


二十一世紀的佛教徒,似乎應該多關心這個社會一點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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