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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一個小學女生,參加學校球隊,跟別校比賽時,她表現不佳,以致輸球。

 

教練很生氣的指責她:「都是你,害得我們輸球!」

 

女孩內心受了傷,回家跟媽媽哭訴,媽媽於是跑到學校,要求教練要向她女兒道歉。

 

教練不肯,最後訴諸媒體。

 

這事已過兩個月,媽媽很生氣,氣學校一直不肯出面道歉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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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樣的新聞,讓人看了感慨,慨歎現在的父母,愛孩子愛過頭了!

 

解決問題的方法有兩種,一種是原諒對方,一種是要對方道歉,如果情況不嚴重,何不教自己的孩子學會原諒呢?

 

這個世界,沒辦法事事爭到公理正義,如果只教孩子用爭的來解決問題,不懂學會平靜的心,那麼她將一生去爭,永無寧日。此事幾乎不成為事件,媽媽卻要戰兩個月,不是證明自尋其苦並不值得嗎?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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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到這則新聞,讓我想起小時的一段經歷:

 

小五時,我的導師在放學後,於教室開辦補習課程,這在那時候是流行的做法,老師藉此賺外快。問題是,他出的家庭作業,是還沒教的課程,沒補的學生,回家做到哭也想不出來;有補習的,老師補習時間詳細解答,個個輕鬆愉快。

 

我的家境不好,所以沒補習,想不到功課竟還幸運的都保持在前幾名。老師為了把我“納編”,便告訴我父母,免收我費用,希望我參加補習。

 

父母聽我敘述老師的做法,便告訴我,做人要有格,不要為錢折腰。於是,我決定堅決不參加補習。

 

我們沒補的有十三個,某次下課回家的路上,有一同學提到,我這麼利害,解得出沒教的習題,乾脆請我當小老師好了!

 

從此,每天放學後,我們十三個就躲在校園角落,一起研究功課。我為了幫助他們,比以前更加倍用功,當天要寫的數學題,前一晚就自己研究出來了。印象最深的是,公約數的概念,課本沒描述得很清楚,我研究了很久,當弄懂時,真是欣喜若狂!

 

有一天,我們照樣躲在校園寫功課。其中一個同學,忿忿不平的說:「老師對我們這麼不好,只管自己賺錢,我看我們去教育局密告好了!」當時教育局已明令不准課後補習。

 

這個同學的話,引起其他人的附和。但說實在的,那時候小五的小孩,哪裡有辦法真的去密告?大家只是發發牢騷罷了!

 

不料,此消息,不知被誰給洩漏了,最後傳到老師耳朵。老師把我們十三個一一單獨訊問,想查出到底是誰說的。輪到我被問時,我只是一勁的掉眼淚,半句話都說不出來,因為我哪可能去出賣同學呢?

 

當天放學,我們的聚會停了,我一個人坐在原來討論功課的地方,發了一個願:我立志將來要當老師,我要當一個有愛心且不貪財的好老師。

 

那是我生命最早的志向,也是我開始寫日記的時候。〈我的願望,到了高中,有了改變。〉

 

現在想想,好壞真的很難說。如果不是那樣的遭遇,我說不定不會太用功;如果不是老師製造的逆緣,我可能不會激發出自己的志向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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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時,有一點挫折也很好。當家長的,實在不必讓自己的孩子,永遠處在溫暖中。

 

我們自己也是如此,不要常常怨怪世界不公,真心把你的遭遇,當作成長的焠煉,總歸會學到好東西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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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leeleele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6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