兩年多前,跟朋友借錢,把我家的舊房子改造幾個小房間,自此我就變成了小小包租公。

 

最近,一個房客搬走,整理乾淨後,陸續來過幾個人看房子,卻都沒有成功。弄得我有點挫折感。

 

我想:應該不是裝潢太舊吧?才整理兩年半而已。

 

對了!問題可能出在那張單人床上。

 

當時裝潢時,幫忙的朋友就告訴我:「你最好買雙人床,否則可能會租不出去。因為,現在的年輕人,男女開始交往沒多久就同居了。這樣子既甜蜜又可省房租。即使沒有另一個,他們在家裡也習慣睡大床,所以你要隨時代而改變你的做法了。」

 

我那時候一面感謝他的提醒,一面依然故我。因為我想:同居,大概十之一二吧?我還有十之八九可以選擇呢!

 

結果,新搬進來的住戶,他們並沒有告訴我,還有一個她,但每一戶幾乎都有女鞋。更氣的是,門口的女鞋,告訴了我,每個女生都很愛漂亮,我準備的鞋櫃,遠遠不敷使用。弄得滿地都是鞋!

 

第一戶是台大的研究生,從高雄上來讀書。第一年,女友沒考上,所以一個人。第二年,女友北上,兩個人就一起“共學”了!

 

第三戶,也是台大研究生。本來讀文化大學,轉入台大研究所後,媽媽很高興,接受他的請求,不申請宿舍,而幫他租房子。這個媽媽大概以為,小孩有個安靜的環境,應該會更加用功吧!他是研二下學期來住的,他媽是我親戚的朋友,所以我隨便他,要住多久就住多久。

 

他很有自信的說,應該不出一年半!我想,研究所念三年,也差不多夠了吧,所以一年半後必會離開,滿正常的。

 

不過,現在已住兩年半,他是我的元老住戶。從我親戚處探問的結果是:他媽媽面對他這麼“會”讀,心裡擔心,卻不敢過問。因為這是他們家書讀的最好的一個,畢竟是台大呢!媽媽怎敢驚擾他。

 

我最近聽見隔壁抱怨才知,他跟女朋友時而如膠似漆,時而大吵大鬧,怎麼讀得好書?媽媽提供了房租,竟不曉得暗中贊助的另外一個女生,以後會不會變成自己的媳婦?想到此,我就擔心起第一戶的同學了,他爸爸也默默在贊助一個未來媳婦,希望他能順利讀完啊!

 

不過,我是有點庸人自擾,其實,下一代很多“不婚族”哩!怎會等得到媳婦?

 

第二戶,是一個華南銀行的行員。人很不錯,公共事務都會關心,打過幾次電話告訴我,第四台費用未繳,她幫我代繳了。我非常感激她的熱心,並衷心希望這種好住戶能長久住下去。人幫我我幫人,所以過了合約期,我也完全信賴的沒有做換約的動作。只是好景不常,有一天,一個男生打電話給我,他說他是第二戶的男朋友,現在同居了,因為床太小,所以決定搬家。聽到這段敘述,我愣了好久,驚訝的不是婉惜房客要走,而是同居二字可以那麼自然的從口中敘述出來。交屋過程中,我才知此男待業中,一個女生要養兩個,確實是有壓力,所以搬得更郊區,讓房租便宜點,也這個女生所必須吧!

....................
....................
....................

 

談到這裡,我就有點悵然了!時代在改變,我們“上一代人”,如果不改變想法,接納下一代的價值觀,只會離他們越來越遠,最好的局面是他們把我們蒙在骨子裡,壞的局面,則是母子失和。

 

談起同居,傳統的佛教,是絕對不能接受的,甚而直接就抨擊說是邪淫惡業。我的看法是,重點不在性不性,而是對感情太隨便,會吃更多苦頭,受更多傷害。因為雙方少了觀察與設想,看似輕易就有了愛,事實上是情緒的催動而已,愛很容易就變成恨。

 

至於性,不是可不可,而是太重視慾望滿足,將會讓我們一直飢渴,因為貪心就像喝鹽水一樣,越喝越渴。所以,不論有婚無婚,均應適當節制。

 

下一代的性觀念,已非上一代的貞潔觀,雙方你情我願,第三者雖無從置喙,但還是要勸告,無論有婚無婚,忠於他的伴侶,都是需要的尊重。這是佛陀制邪淫戒的基本精神。也是快樂痛苦的分界線。

 

有一個孩子念台中一中,他媽媽跟他說:「你的行為會怎樣,我無法廿四小時管得著。但,你不能忘記,每一種行為都要負起責任。特別是,在沒有準備好的狀態下,不要製造出下一代,孩子是無辜的!」看起來標準很低,但確實很實在。
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leeleele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